发布时间:2023.06.07
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《健康中国行动(2019-2030年)》《国民营养计划(2017-2030年)》,中国营养学会自2016年起启动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服务工作,认证了45家课程教学基地和115家实践教学基地,为注册营养师的规范化培养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。为进一步拓宽基地覆盖范围,满足更多营养专业人员对于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的需求,促进营养专业人才的培养,中国营养学会注册营养师工作组决定开展2023年度注册营养师课程教学基地/实践教学基地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原则
(一)课程教学基地
1、营养师课程教学基地申报单位应为具有高等教育资质的高等院校;有能力、有基础、有条件承担营养师课程教学工作。
2、符合营养师课程教学基地的基本要求(附件1),结合自身培养本科生的现状,参照营养师课程设置,可以开展全部或80%以上营养师课程教学活动。
(二)实践教学基地
1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。
2、符合营养师实践基地的基本要求(附件2)。倡导经认证的实践基地能充分发挥营养实践工作优势,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营养专业人才。
3、具有符合规定数量、能力和资质的专(兼)职师资队伍。
4、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自愿申报。
5、负责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,协调能力,能够负责和组织实践教学实施和管理,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,或是中国营养学会理事级别以上成员。
二、认证程序
1、下载并填写申请表,经申报单位审核批准后报送注册营养师工作组。
2、注册营养师工作组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,择优给予认证。
三、材料递交
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请类别将申请书(附件3:注册营养师课程教学基地申报书;附件4:注册营养师实践教学基地申报书),原件一式2份,纸质版于6月30日前报送至注册营养师工作组,电子版(邮件主题格式:教学基地,【教学】XXX单位-教学基地申报;实践基地,【实践】XXX单位-实践教学基地申报)发送至联系邮箱。
四、联系方式
中国营养学会会员服务与创新发展部
电话:010-83554781-829
邮箱:RDC@cnsoc.org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广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5单元1601室
附件:
注册营养师工作组
2023年5月31日